(區(qū)委二樓大屏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區(qū)委二樓大屏設備采購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遼寧政府采購網(wǎng)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H21-******2-****** 項目名稱:區(qū)委二樓大屏設備采購 包組編號:001 預算金額(元):2,089,680.00 最高限價(元):2,089,680.00 采購需求:查看 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 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內容:詳見采購需求。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詳見采購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須知 參加遼寧省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未進入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請詳閱遼寧政府采購網(wǎng) “首頁—政策法規(guī)”中公布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的相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入庫登記手續(xù)。填寫單位名稱、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聯(lián)系人等簡要信息,由系統(tǒng)自動開通賬號后,即可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具體規(guī)定詳見《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程序的通知》(遼財采函〔2020〕198號)。 四、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09月29日 09時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 17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遼寧政府采購網(wǎng) 方式:線上 售價:免費 五、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10月19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沈陽市和平區(qū)廣州街72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質疑與投訴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 1、接收質疑函方式:書面紙質質疑函 2、質疑函內容、格式:應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相關規(guī)定和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詳見遼寧政府采購網(wǎng)。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八、其他補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廣政府采購電子招投標業(yè)務,投標人需自行辦理政府采購CA數(shù)字證書并學習電子投標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術問題可撥打網(wǎng)站客服電話進行咨詢:400-903-9632,CA 辦理問題請咨詢CA認證機構,代理機構不負責解答該部分問題。投標人因自身操作問題導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應商自身負責。 2、響應文件遞交采用遼寧政府采購網(wǎng)網(wǎng)上遞交及現(xiàn)場備份電子件(U盤)遞交兩種形式同時執(zhí)行,投標人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電子投標文件和備份(u盤)文件一致性承諾函,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遼寧政府采購網(wǎng)相關通知。(遼財采函[2021]363號) 3、因供應商原因未對文件校驗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內容或格式不正確以及備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影響評審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遼寧政府采購網(wǎng)上遞交響應文件的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4、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時須攜帶數(shù)字認證(CA認證)證書、電子設備進行解密,如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響應文件無法解密,后果自負。 九、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沈陽市和平區(qū)信息中心 地 址: 沈陽市和平區(qū)十一緯路74號 聯(lián)系方式: 024-******96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沈陽市和平區(qū)財政事務服務中心 地 址: 沈陽市和平區(qū)廣州街72號 聯(lián)系方式: 024-******470 郵箱地址: 無 開戶行: 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市紅霞支行 賬戶名稱: 沈陽市和平區(qū)財政事務服務中心保證金專戶 賬號: ************************171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 采購綜合部 電 話: 024-******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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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辦法:綜合評分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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