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閩貨華夏行·西安站展銷活動和京交會福建館施工布展方案
項目編號:FXZB-2016057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美英
項目聯系電話:0591-87278232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福建省貿易促進中心
地址:福州市銅盤路118號3號樓二層
聯系方式:陳志超、13599081108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福建方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劉美英、0591-87278232
代理機構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南樓11層
一、供應商資格要求簡要說明: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本談判文件所敘述的服務的供應商且允許經營展覽的布展設計及制作業務,并提供下列資格證明,所有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談判供應商公章,原件備查: (1)合格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若是營業執照已更換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投標人則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必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談判供應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無需);(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5)談判供應商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信譽、誠實的商業道德,沒有違反政府采購法規、政策的記錄。3. 具有從事大型專業展覽展位設計、特裝施工和現場服務的能力和經驗。4.根據福建省檢察院與福建省財政廳閩檢發[2014]7號文件規定,談判供應商須提供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原件。(提供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由談判供應商向住所地或業務發生地檢察院申請查詢,原件應裝訂在技術商務部分正本中。)5.談判供應商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①本企業財務狀況報告(企業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則提供近一個月的企業財務報表),提供談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繳稅證明、提供談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復印件;②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6.一個談判供應商只能提交一個響應文件。但如果談判供應商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談判:(1)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3) 均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7.談判供應商代理人在同一個項目中只能接受一個談判供應商的委托參加談判。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談判。備注:以上資質證明文件為必備資質,談判供應商提交資質文件的所有復印件必須是最新(有效期內)、清晰的,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談判供應商公章,缺一項或某項達不到要求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談判處理,原件備查。
二、獲取談判文件時間及地點:
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2016年04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0日 17: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獲取談判文件地點: 福建方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南樓11層)
三、其它補充事宜:
四、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美英
項目聯系電話:0591-87278232
五、談判方式文件及售價等:
預算金額:39.7 萬元(人民幣)
獲取談判文件方式:現場購買者,可直接到福建方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辦理;異地購買標書者,電匯相應的金額到本公告提供的賬戶上,同時將電匯底單復印件及所需購買的招標編號、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手機、傳真及郵箱地址一并標注后傳真至福建方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獲取談判文件文件售價:50.0
談判文件發售起、止時間:2016年04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0日 17: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談判時間:2016年04月21日 09:00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04月21日 09:00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地點:福建方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南樓11層)
談判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16年04月21日 09:00
談判響應文件開啟地點:福建方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南樓11層)
六、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
七、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合同包 |
項目名稱 |
數量 |
簡要技術要求 |
1 |
閩貨華夏行·西安站展銷活動施布展方案 |
1項 |
詳見談判文件 |
2 |
京交會福建館施工布展方案 |
1項 |